新闻中心
联系我们
- 山东环岛城际铁路维修养护有限公司
电话: 0543-3316567
手机: 15563098110
地址: 滨州市黄河五路区建行15层
邮箱:songci2000@126.com
网址:http://www.bztlw.cn
新闻浏览
-
铁路暴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(暂行)(三) 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7-1-16 阅读:394次
5 后期处置
应急结束后,铁路局及各有关部门要着力整顿运输秩序,彻底清理行车设备受损及病害情况,及时疏导滞留旅客,调查统计运输损失情况,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,提出改进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启动I、II级应急响应时,形成应急工作总结报告,报送铁道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和铁道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。
6 应急保障
各级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在通信与信息、救援装备、应急队伍、交通运输、医疗卫生、治安防范、物资供应、资金投入、技术储备等方面为应对恶劣天气提供保障。
7 培训和演练
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,铁道部、铁路局和站段组织应急管理机构及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培训,将应急预案内容和相关救援知识纳入到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规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对新任职、新提职和新改职人员进行脱产专题培训,并以关键工种、关键岗位作业人员为重点,学习恶劣天气情况下行车组织、标准化作业、冬季作业人身安全等规章和措施,组织考试成绩合格方可上岗。
铁路局、站段要定期开展演练,使作业人员全面掌握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应急作业技能,切实提高职工实战能力,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应急预案。
8 附则
8.1 奖励与责任追究
对实施本应急预案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,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。对玩忽职守、严重失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,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8.2本预案由铁道部运输局制定并负责解释。各铁路局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预案及细化措施。
8.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。
打印本页 || 关闭窗口